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以及环保部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湛江西南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湛江西南医院
通讯地址:湛江市吴川市人民西路
项目地址:湛江市吴川市人民西路湛江西南医院门诊大楼一楼东北角。
建设内容:在医院门诊大楼一楼东北角原检验科及周边区域等改建为介入机房、操作间、更衣室、污物间及医生办公室等配套设施,并在介入机房内新增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输出电流1000mA),用于介入诊疗和放射诊断。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9-5555010 邮箱:zjxnyy@126.com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验收结果:合格
公众如对环评报告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和建议。
附:《湛江西南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湛江西南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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